杭州人才网 帮您寻找精英!    ·个人求职登记 ·发布企业招聘信息 ·高级人才 ·收藏本站 ·收费标准
 
招聘信息
 
人才列表
 
用人单位
 
招聘会
 
就业指导
 
政策法规
 
人事代理
 
首页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户口挂靠办法


类 别 提 交 材 料 办 理 程 序 注 意 事 项
①应届普通高校本科生 1、毕业证书
2、户口迁移证
3、报到证
4、身份证
5、本人照片(一寸2张)
    毕业生与在杭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在杭州毕业生网(www.hzbys.com)注册登记,以先落户后就业的方式受理。档案进入市人才中心后,审核落户材料,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先落户后就业的户口挂靠办法主要面向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②历届普通高校本科生 1、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
3、档案所在单位的离职证明(或人才交流机构的档案 托管证明、学校保管档案证明)
4、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
5、身份证
6、本人照片(一寸2张)
    在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调档,档案进中心后,凭市人才中心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迁移户口,再持户口迁移凭证等户籍材料到市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无学位证书者须到毕业学校开具相关证明;45周岁以下。
③应届普通高校专科生 1、毕业证书
2、报到证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4、户口迁移证
5、身份证
6、本人照片(一寸2张)
    在市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后,将档案转入市人才中心,审核落户材料,与市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要求所落实的工作专业对口。
④历届普通高校专科生 1、毕业证书
2、档案所在单位的离职证明(或人才交流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学校保留档案证明)
3、劳动合同(与在杭单位签定并须鉴证)
4、户籍证明
5、身份证
6、本人照片(一寸2张)
    在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调档,档案进入人才中心后,凭人才中心的《落户证明》和提交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迁移户口,再持户口迁移凭证等户籍材料到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所学专业必须是杭州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落户者35周岁以下。
⑤应届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 1、毕业证书
2、报到证
3、就业协议书
4、劳动合同(与在杭单位签定并须鉴证)
5、户籍证明
6、身份证
7、本人照片(一寸2张)
8、未婚证明
    在市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后,将档案转入中心,凭市人才中心的《落户证明》和提交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再到户籍所在地迁移户口,持户口迁移凭证等户籍材料到市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落户人员必须具备浙江籍生源、在浙江的院校毕业、毕业时非在职未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等基本条件。
⑥历届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或普通高校非紧缺专业专科生 1、毕业证书
2、劳动合同(与在杭单位签定经鉴证并执行一年以上)
3、由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一年以上)
4、档案所在单位的离职证明(或人才交流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
5、未参加法轮功活动证明
6、户籍证明
7、身份证
8、本人照片(一寸2张)
    在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转移后,凭市人才中心的《落户证明》和提交材料到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确认,经确认后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迁移户口,再持户口迁移凭证等户籍材料到市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毕业学历文凭须国家承认,所学专业不属杭州市公布的长线专业;30周岁以下并经用人单位使用考核一年以上,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业绩突出,用人单位确实急需引进者。
⑦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1、毕业证书
2、职称证书
3、劳动合同 (与在杭单位签定并须鉴证)
4、档案所在单位的离职证明(或人才交流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
5、户籍证明
6、身份证
7、本人照片(一寸2张)
    在市人才中心开具相应证明办理档案转移,凭市人才中心的《落户证明》及提交材料到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迁移户口,持户口迁移凭证等户籍材料到市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派出所落户。     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上者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⑧市内迁居人员 1、单位离职证明(或档案管理机构托管证明)
2、杭州市区集体户口登记卡
3、身份证
4、本人照片(一寸2张)
    在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调档,持原单位的《常住户口登记卡》,经审核后与市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杭州市区家庭户口者不在受理范围。

特别提示:
    落户前提:落户人员的人事档案挂靠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户口性质:本中心所设户口为集体户口,主要为来杭创业的各类人才和暂无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性户口挂靠,原则上以两年为期。一旦条件具备,挂靠者户口应及时从中心转出。
    户口迁出:户口挂靠是人事代理的一项配套服务内容,故市人才中心不受理单独挂靠户口的业务。因各种原因转出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者,其户口须先从市人才中心迁出。若户口不能先于档案迁出的,当事人应在支付户口迁出保证金后,方可将档案调至所录用单位,以满足其考察录用之需。户口在规定时间或本人承诺期限内迁出,户口迁出保证金退还本人。

    地址:体育场路335号二楼

    联系电话:0571-85167729(单位)85062681(单位)85167733(个人)85167736(集体户口)85167740(档案室)
 

本信息转自:杭州人才开发中心
2005年4月



本站不受理任何人事代理,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 杭州人才开发中心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杭州人才热线人才中心  版权所有:杭州人才热线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收费标准